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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種設備安全法
- 作者:
- 來源:
- 發布時(shí)間:2016-08-03 14:40
特種設備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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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生産、經營、使用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生産
第三節 經營
第四節 使用
第三章 檢驗、檢測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五章 事故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wèi)了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工(gōng)作,預防特種設喝作備事故,保障人身和财産安全,促進經濟社會資山(huì)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特種設備的生産(包括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多呢檢驗、檢測和特種設備安全的監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稱特種設備,是指對人身和财産安全有較大(dà)危險性鐵黃的鍋爐、壓力容器(qì)(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d遠錢à)型遊樂設施、場(廠)内專用機動車(chē)輛,以及法律、行政法規愛我規定适用本法的其他(tā)特種設備。
國家(jiā)對特種設備實行目錄管理。特種設備目錄由國務院負放劇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後執行。
第三條 特種設備安全工(gōng)作應當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w我公èi)主、節能環保、綜合治理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jiā)對特種設備的生産、弟門經營、使用,實施分類的、全過程的安全監督管理。
第五條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對全國特弟睡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呢紅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内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特種設備安全工(gōng)作的車我領導,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協調機制,及時(shí)協到務調、解決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第七條特種設備生産、經營、使用單位應當遵守本法和做們其他(tā)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特兒懂種設備安全和節能責任制度,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和節能管理,确謝從保特種設備生産、經營、使用安全,符合節能要求。
第八條 特種設備生産、經營、使用、檢驗、問要檢測應當遵守有關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及相關标準。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範由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就空制定。
第九條 特種設備行業協會(huì)應當加強行業自律,推進行店多業誠信體系建設,提高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條國家(jiā)支持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科(kē)學廠自技術研究,鼓勵先進技術和先進管理方法的推廣應用,外子對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十一條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加強特種設備安全子兵宣傳教育,普及特種設備安全知識,增強社會(huì)公衆的特種有森設備安全意識。
第十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和短火有關部門舉報涉及特種設備安全的違法行為(wè暗計i),接到舉報的部門應當及時(shí)處理。
第二章 生産、經營、使用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十三條 特種設備生産、經營、使用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舊醫對其生産、經營、使用的特種設備安全負責。
特種設備生産、經營、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jiā)有關規定離會配備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并對生算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
第十四條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應當麗子按照國家(jiā)有關規定取得(de)相應資(zī)格,方可從事了人相關工(gōng)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應當嚴格鐵師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和管理制度,保證特種設備安全。
第十五條特種設備生産、經營、使用單位對其生産、經營、使用的特種志頻設備應當進行自行檢測和維護保養,對國家(jiā)規廠購定實行檢驗的特種設備應當及時(shí)申報并接受慢弟檢驗。
第十六條特種設備采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g時姐ōng)藝,與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不(bù)一緻,或者安全技術離業規範未作要求、可能對安全性能有重大(dà)影響的,應當向國務院負責特高著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申報,由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化學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及時(shí)委托安全技術咨詢機構或者相關專業機構進行黃地技術評審,評審結果經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飛雜督管理的部門批準,方可投入生産、使用。
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将允許使用的新材大友料、新技術、新工(gōng)藝的有關技術要求,及時(shí)納入安全技術員國規範。
第十七條 國家(jiā)鼓勵投保特種設備安全責任保險。
第二節 生産
第十八條國家(jiā)按照分類監督管理的原則對特種設備生産實分呢行許可制度。特種設備生産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經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木雪督管理的部門許可,方可從事生産活動:
(一)有與生産相适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有與生産相适應的設備、設施和工(gōng)作場所;
(三)有健全的質量保證、安全管理和崗位責任等制度。
第十九條特種設備生産單位應當保證特票會種設備生産符合安全技術規範及相關标準的要求,對其生産的特種設備的安全性能負責。務知不(bù)得(de)生産不(bù)符合安全性能要求和能效指綠問标以及國家(jiā)明令淘汰的特種設備。
第二十條鍋爐、氣瓶、氧艙、客運索道、大(dà)型遊讀廠樂設施的設計文件,應當經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自鐵管理的部門核準的檢驗機構鑒定,方可用于制造。
特種設備産品、部件或者試制的特種設備新産亮輛品、新部件以及特種設備采用的新材料,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需要通(tō吧拍ng)過型式試驗進行安全性驗證的,應當經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業我部門核準的檢驗機構進行型式試驗。
第二十一條特種設備出廠時(shí),應當随附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文件、件劇産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說(shuō)工校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相關技術資(zī)料和文件,并在特紙在種設備顯著位置設置産品銘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說(shuō)明。
第二十二條電梯的安裝、改造、修理,必須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其委托的依照本低還法取得(de)相應許可的單位進行。電梯制造單位委托其他(tā)現書單位進行電梯安裝、改造、修理的,應當對其安裝、改造、修理進行安全指導和監控,并科費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校(xiào)驗和調試。電梯制造單位對電梯安全性樹話能負責。
第二十三條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的施工(gōng)單位應當在施工(g微媽ōng)前将拟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情況書面告話紙知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
第二十四條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短爸竣工(gōng)後,安裝、改造、修理的施工(gō木的ng)單位應當在驗收後三十日内将相關技術資(zī)料和文件移交特你開種設備使用單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将其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看員檔案。
第二十五條鍋爐、壓力容器(qì)、壓力管道元件等特算鐵種設備的制造過程和鍋爐、壓力容器(qì)、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不麗索道、大(dà)型遊樂設施的安裝、改造、重大(dà)修理過程,應那在當經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監督檢商明驗;未經監督檢驗或者監督檢驗不(bù)合格的,不(女話bù)得(de)出廠或者交付使用。
第二十六條國家(jiā)建立缺陷特種設備召短就回制度。因生産原因造成特種設備存在危及安全的同一性缺陷的,特種設備生産單位應當雜的立即停止生産,主動召回。
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發現特種設備存在應當召回而未召回綠雨的情形時(shí),應當責令特種設備生産單位召回。
第三節 經營
第二十七條特種設備銷售單位銷售的特種設備,應當符合安爸訊全技術規範及相關标準的要求,其設計文件、産品質量我光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說(shuō)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相關技術資(可北zī)料和文件應當齊全。
特種設備銷售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檢查驗收和銷售記一如錄制度。
禁止銷售未取得(de)許可生産的特種設備,未經檢驗和檢驗不(bù)合格明藍的特種設備,或者國家(jiā)明令淘汰和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
第二十八條特種設備出租單位不(bù)得(d請錯e)出租未取得(de)許可生産的特種設備或者國家(jiā)上費明令淘汰和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以及未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維護保養和未經檢員東驗或者檢驗不(bù)合格的特種設備。
第二十九條 特種設備在出租期間的使用管理和森為維護保養義務由特種設備出租單位承擔,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物從
第三十條 進口的特種設備應當符合我遠學國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并經檢驗合格;需要取得(為妹de)我國特種設備生産許可的,應當取得(de)許可。
進口特種設備随附的技術資(zī)料和制木文件應當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其安裝及使用維護保養說那藍(shuō)明、産品銘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說(shuō)明應當廠冷采用中文。
特種設備的進出口檢驗,應當遵守有關進出口商品檢驗的法律、行政法規。地大
第三十一條 進口特種設備,應當向進口地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中快門履行提前告知義務。
第四節 使用
第三十二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使用取得大通(de)許可生産并經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
禁止使用國家(jiā)明令淘汰和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
第三十三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慢大者投入使用後三十日内,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辦理那對使用登記,取得(de)使用登記證書。登記标志應當置于頻票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三十四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崗位責任、隐患治理、應急救援房熱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規程,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第三十五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那拿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産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靜友護保養說(shuō)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相關技術資(zī)報睡料和文件;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四)特種設備及其附屬儀器(qì)儀表的維護保養記錄;
(五)特種設備的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第三十六條電梯、客運索道、大(dà)型看師遊樂設施等為(wèi)公衆提供服務的特種設備的運營使用單位,應當對特年資種設備的使用安全負責,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了影人員;其他(tā)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根銀我據情況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兼職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
第三十七條 特種設備的使用應當具有規定的安全距離、校議安全防護措施。
與特種設備安全相關的建築物、附屬設施,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湖白政法規的規定。
第三十八條特種設備屬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業服務單位或者開畫其他(tā)管理人管理特種設備,受托人履行本法規定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你照的義務,承擔相應責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實際管理人履了市行管理義務,承擔相應責任。
第三十九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其使用的特種設門妹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并作出記錄。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對其使用的特種設人音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期校(xiào)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第四十條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在檢驗合格有效農大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接到定期檢驗要求後,應當拍森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及時(shí)進行安全性能檢自個驗。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将定期檢驗标志置于該特業事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bù)合格的特種設備,不(bù)得(de)訊女繼續使用。
第四十一條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使用狀況進行經常場愛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shí),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市做及時(shí)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隐患或者其他(tā)購紅不(bù)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章議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特種設備運行不(bù)正常時(shí),特種設備懂件作業人員應當按照操作規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安全。
第四十二條 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特種設備讀土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繼續使用為視。
第四十三條客運索道、大(dà)型遊購上樂設施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運營使用單位應當進行試雪樂運行和例行安全檢查,并對安全附件和安全保護裝置進行檢查确認。
電梯、客運索道、大(dà)型遊樂設施的運營使用單低站位應當将電梯、客運索道、大(dà)型遊樂設施的安全使用說(shuō)明行草、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為(wèi)乘客注意的顯著位置。
公衆乘坐或者操作電梯、客運索道、大(d大科à)型遊樂設施,應當遵守安全使用說(shuō)明和安全注意事項的技家要求,服從有關工(gōng)作人員的管理和指揮;遇有運行不(bù)正常時(s唱姐hí),應當按照安全指引,有序撤離。
第四十四條 鍋爐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火刀的要求進行鍋爐水(介)質處理,并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機構說新的定期檢驗。
從事鍋爐清洗,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并來個接受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的監督檢驗。
第四十五條 電梯的維護保養應當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依照本法可嗎取得(de)許可的安裝、改造、修理單位進行。
電梯的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在維護保養中嚴格執制兵行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保證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這兵全性能,并負責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gōng)安全。
電梯的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對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性能負責;接到故北去障通(tōng)知後,應當立即趕赴現場,并采取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
第四十六條電梯投入使用後,電梯制造單位應當對其制造的電梯的安費冷全運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和了解,對電梯的維護保養單位或者使用單位在維鐵又護保養和安全運行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答吃,并提供必要的技術幫助;發現電梯存在嚴重事故隐患時(shí火師),應當及時(shí)告知電梯使用單位,會們并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報告。電梯制造單位對裡行調查和了解的情況,應當作出記錄。
第四十七條 特種設備進行改造、修理,按照規定需要變更使跳在用登記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方可繼續使用。
第四十八條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隐患,無改造、修理價值舊草,或者達到安全技術規範規定的其他(tā)報廢條件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老秒當依法履行報廢義務,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該特種設備的使用功能,并向原吧從登記的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辦理使用登記證書注銷手續。
前款規定報廢條件以外的特種設備,達到設計使用年限門好可以繼續使用的,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通(tōng)過檢驗或者安全評窗那估,并辦理使用登記證書變更,方可繼續使用。允許繼續使用的,應當采取加強檢能話驗、檢測和維護保養等措施,确保使用安全。
第四十九條 移動式壓力容器(qì)、氣瓶充裝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并男間經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許可,方可從事充裝活動:
(一)有與充裝和管理相适應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二)有與充裝和管理相适應的充裝設備、檢測手段、場地廠可有房、器(qì)具、安全設施;
(三)有健全的充裝管理制度、責任制大近度、處理措施。
充裝單位應當建立充裝前後的檢查、記錄制度,禁止對不(bù月制)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移動式壓力容器(qì)和氣瓶是妹進行充裝。
氣瓶充裝單位應當向氣體使用者提供符合安全技術規南關範要求的氣瓶,對氣體使用者進行氣瓶安全使用指導,并按照安全街信技術規範的要求辦理氣瓶使用登記,及時(shí)申報定期檢驗。
第三章 檢驗、檢測
第五十條從事本法規定的監督檢驗、定期檢驗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家煙,以及為(wèi)特種設備生産、經營、使樂內用提供檢測服務的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應當具備下列條件坐兵,并經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核準為這,方可從事檢驗、檢測工(gōng)作:
(一)有與檢驗、檢測工(gōng)作相适應的檢驗、檢女村測人員;
(二)有與檢驗、檢測工(gōng)作相适應的檢驗、檢測儀器(q車厭ì)和設備;
(三)有健全的檢驗、檢測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第五十一條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你唱、檢測人員應當經考核,取得(de)檢驗、檢測人員資(外拍zī)格,方可從事檢驗、檢測工(gōng)作。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檢測人員不(玩說bù)得(de)同時(shí)在兩個以上檢驗、檢測機構中執業;變更執業在農機構的,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手續。
第五十二條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工(gōng)作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東著規的規定,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及其檢驗、檢測人員應當依在站法為(wèi)特種設備生産、經營、使用單位提供安全、遠能可靠、便捷、誠信的檢驗、檢測服務。
第五十三條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及其檢驗、檢測人員應當客觀、公正、鐘動及時(shí)地出具檢驗、檢測報告,并對檢驗、檢測結果和鑒村務定結論負責。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及其檢驗、檢測人員在檢驗、檢測中發現特種設備光秒存在嚴重事故隐患時(shí),應當及時(shí)告知相關單位,并立又聽即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報告。
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組織對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檢聽光驗、檢測結果和鑒定結論進行監督抽查,但應當防止重複抽查。監督抽查結果應城鐵當向社會(huì)公布。
第五十四條特種設備生産、經營、使用來章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向特種設備檢驗計對、檢測機構及其檢驗、檢測人員提供特種設備相關資(zī)料和必要的檢驗、檢街飛測條件,并對資(zī)料的真實性負責。
第五十五條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及其檢驗、檢測內分人員對檢驗、檢測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及其檢驗、檢測人員不(bù)弟湖得(de)從事有關特種設備的生産、經營活動,不(bù)月要得(de)推薦或者監制、監銷特種設備。
第五十六條特種設備檢驗機構及其檢驗人員利用檢驗工(gōng)術訊作故意刁難特種設備生産、經營、使用單位的,特種設備生産、經營、使用單位購但有權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投訴,接到投訴的部門應哥他當及時(shí)進行調查處理。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五十七條 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間哥門依照本法規定,對特種設備生産、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個是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
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對學校(xià個也o)、幼兒園以及醫院、車(chē)站、客運碼頭、商場、體育場館、展覽館、公園金他等公衆聚集場所的特種設備,實施重點安全監督檢查。
第五十八條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實施本法規定光人的許可工(gōng)作,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tā)有關法紙人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和程序以及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審查;不(bù)符合一路規定的,不(bù)得(de)許可。
第五十九條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在辦大什理本法規定的許可時(shí),其受理、審查、許可的程序必須公開(kāi),并吃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許可或者不(bù)予許可的決定;不(bù明水)予許可的,應當書面向申請人說(shuō)明理由體一。
第六十條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對依法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應當建遠生立完整的監督管理檔案和信息查詢系統;對達到報計師廢條件的特種設備,應當及時(shí)督促特種喝火設備使用單位依法履行報廢義務。
第六十一條 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體業部門在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shí),可身微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進入現場進行檢查,向特種設備生産、經營紙銀、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的主要負責人和其他(tā)有關行低人員調查、了解有關情況;
(二)根據舉報或者取得(de)的涉嫌違法證據,年錢查閱、複制特種設備生産、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票睡機構的有關合同、發票、賬簿以及其他(tā)數術有關資(zī)料;
(三)對有證據表明不(bù)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或水間者存在嚴重事故隐患的特種設備實施查封、扣押;
(四)對流入市場的達到報廢條件或者已經報購區廢的特種設備實施查封、扣押;
(五)對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wèi)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第六十二條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舞可部門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違反本法規定和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行為(w通南èi)或者特種設備存在事故隐患時(shí),應當小船以書面形式發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責令有關單位自相及時(shí)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緊急情況下要求有關單位采線森取緊急處置措施的,應當随後補發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
第六十三條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在城都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重大(dà)違法行為(wèi師關)或者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隐患時(shí),應當責令有關單位立即停止違法草資行為(wèi)、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及時(shí)向上級負責特知樂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報告。接到報告的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應音土當采取必要措施,及時(shí)予以處理。
對違法行為(wèi)、嚴重事故隐患的處理需要當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快飛的支持、配合時(shí),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報告當地話見人民政府,并通(tōng)知其他(tā)有關高校部門。當地人民政府和其他(tā)有關部門應當厭雜采取必要措施,及時(shí)予以處理。
第六十四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不(bù)得(空用de)要求已經依照本法規定在其他(tā)地方取得(那唱de)許可的特種設備生産單位重複取得(de)許可,不(bù)得(de)要裡討求對已經依照本法規定在其他(tā)地方檢驗合格鐵頻的特種設備重複進行檢驗。
第六十五條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的安全監察人員應當熟悉相劇頻關法律、法規,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和工(gōng)作經驗,取得(de時風)特種設備安全行政執法證件。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應當忠于職守、堅持原則、秉市鄉公執法。
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實施安全監督檢查時(shí),員林應當有二名以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參加,并出示有效的特種設備安全行政執著有法證件。
第六十六條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對特種設備生産、經湖舊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應志吃當對每次監督檢查的内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作出記錄書新,并由參加監督檢查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和被檢查單位的有音綠關負責人簽字後歸檔。被檢查單位的有關負責人拒絕簽字的,特美體種設備安全監察人員應當将情況記錄在案。
第六十七條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及其工(gōng)作人員不(b們市ù)得(de)推薦或者監制、監銷特種設備;對履行職責過程中知國是悉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六十八條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林森督管理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空森門應當定期向社會(huì)公布特種設備安全總體狀況。
第五章 事故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
第六十九條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依法笑廠組織制定特種設備重特大(dà)事故應急預案,報國務院批準後納入國家花子(ji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木術門應當依法組織制定本行政區域内特種設備事開慢故應急預案,建立或者納入相應的應急處置與救援體飛服系。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專項預案紙姐,并定期進行應急演練。
第七十條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采取亮腦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dà),減少人員傷亡科劇和财産損失,保護事故現場和有關證據,并及時(shí)向事故發生靜下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接到事故報告,應當盡快核個森實情況,立即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并按照規定逐級上報。必要時(sh視女í),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對特别重大(dà離鐘)事故、重大(dà)事故,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船懂監督管理的部門應當立即報告國務院并通(tōng)和湖報國務院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
與事故相關的單位和人員不(bù)得(de)遲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情河來況,不(bù)得(de)隐匿、毀滅有關證據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場。
第七十一條 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接到事故報告事喝,應當依法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應急處置措施,組織應急救援。
第七十二條 特種設備發生特别重大(dà)事故,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就內權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發生重大(dà)事故,由國務院負責特種上員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會(huì)同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發生較大(dà)事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舊在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會(huì)同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醫了進行調查。
發生一般事故,由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作高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會(huì)同有關部門日書組織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事故調查組應當依法、獨立、公正開(kāi)展調查和路,提出事故調查報告。
第七十三條組織事故調查的部門應當将事故調查報告報本級人民政府,并報房制上一級人民政府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備案。有關你樂部門和單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劇工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事故責任單位應當依法落實整改措施,預防同類事故發生。事故造成損害的,事故年內責任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從事特種設備生産活動的,責令停止生産,沒裡麗收違法制造的特種設備,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d的票e)的,沒收違法所得(de);已經實施安裝、改造土文、修理的,責令恢複原狀或者責令限期由取得(de)許可的單位重新安裝、改造票術、修理。
第七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未經鑒定吧外,擅自用于制造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制造的特種設備,處五萬元以上五十都照萬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進行型式試驗的,大答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男風元以下罰款。
第七十七條 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出廠時(shí),未按照安全技術和師規範的要求随附相關技術資(zī)料和文件的,責令限期改正;逾說生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制造、銷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時微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de)的,沒收違法所得(de)。
第七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安裝見藍、改造、修理的施工(gōng)單位在施工(gōng)前未書面告路個知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即行施工(gōng)的,或者子我在驗收後三十日内未将相關技術資(zī)料和文件移交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相哥,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我可。
第七十九條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的制地站造、安裝、改造、重大(dà)修理以及鍋爐清洗過程,未經監督檢驗的,山行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二車錢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de)的,沒收違法所得(de);得跳情節嚴重的,吊銷生産許可證。
第八十條 違反本法規定,電梯制造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雜長未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對電梯進行校(xiào街信)驗、調試的;
(二)對電梯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和了解時(shí),發現存在嚴重事湖音故隐患,未及時(shí)告知電梯使用單位并向負責特種設要舞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報告的。
第八十一條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生産單位有下自跳列行為(wèi)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吃但改正的,責令停止生産,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什鐵情節嚴重的,吊銷生産許可證:
(一)不(bù)再具備生産條件、生産許可證已經過期大老或者超出許可範圍生産的;
(二)明知特種設備存在同一性缺陷,未立自刀即停止生産并召回的。
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生産單位生産、銷售、交付國家(jiā)明令淘汰通看的特種設備的,責令停止生産、銷售,沒收違法生章北産、銷售、交付的特種設備,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器廠所得(de)的,沒收違法所得(de)。
特種設備生産單位塗改、倒賣、出租、出借生唱聽産許可證的,責令停止生産,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船報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生産許可證。
第八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我國(wèi)之一的,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經營的特種設備習件,處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de)的,沒收違法所得(公銀de):
(一)銷售、出租未取得(de)許可生産,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b了風ù)合格的特種設備的;
(二)銷售、出租國家(jiā)明令淘汰、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或西業者未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維護保養的特種設備的不呢。
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銷售單位未建立檢查驗收和銷售記錄制度,或者進口特說嗎種設備未履行提前告知義務的,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唱舞下罰款。
特種設備生産單位銷售、交付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司煙bù)合格的特種設備的,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生産許可證。
第八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有下列行為(wèi自黑)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有關特種設備,處一萬一的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使用特種設備未按照規定辦理使用登記的;
(二)未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或者安全技術檔案不(bù)符合規定要求時唱,或者未依法設置使用登記标志、定期檢驗标志的;
(三)未對其使用的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和定期自行檢查,或者未動厭對其使用的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進行定女湖期校(xiào)驗、檢修,并作出記錄的;
(四)未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及時(shí)申報并接受檢驗的;
(五)未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鍋爐水(介)質處理的;
(六)未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專項預案的。
第八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有下列行為內窗(wèi)之一的,責令停止使用有關特種設備,處三店土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使用未取得(de)許可生産,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器風(bù)合格的特種設備,或者國家(jiā)明令淘汰、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的;
(二)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未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兵歌事故隐患,繼續使用的;
(三)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隐患,無改造、修理價值,或者達到安全技術規範遠為規定的其他(tā)報廢條件,未依法履行報廢義務,并辦理使用登記是麗證書注銷手續的。
第八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移動式壓力容器(qì)、氣瓶充裝單位有下列行為(區黃wèi)之一的,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高資的,吊銷充裝許可證:
(一)未按照規定實施充裝前後的檢查、記錄制度的;
(二)對不(bù)符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學坐移動式壓力容器(qì)和氣瓶進行充裝的。
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移動式壓力容器(qì)文讀或者氣瓶充裝活動的,予以取締,沒收違法充裝的氣瓶,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子山款;有違法所得(de)的,沒收違法所得(de)區窗。
第八十六條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生産、經營、使用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長地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有關特種設備或者員門停産停業整頓,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配備具有相應資(zī)格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和作如開業人員的;
(二)使用未取得(de)相應資(zī)格的人員從事特種設備安呢明全管理、檢測和作業的;
(三)未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和腦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的。
第八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電梯、客運索道、大(dà)型遊樂設施的運營就好使用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止使用有關都為特種設備或者停産停業整頓,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設置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或者信舞配備專職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的;
(二)客運索道、大(dà)型遊樂設施每日業電投入使用前,未進行試運行和例行安全檢查,未對安全附件和安全保護裝置進行檢查票舊确認的;
(三)未将電梯、客運索道、大(dà)型遊樂設施的安船務全使用說(shuō)明、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為(wèi)乘客注意的顯鐵關著位置的。
第八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未經許可,擅自從讀公事電梯維護保養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wèi),處一萬山風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de)的,沒收違法所得(de)。
電梯的維護保養單位未按照本法規定以及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電梯機用維護保養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八十九條發生特種設備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體制的,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對主西錢要負責人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主要負責人屬于國家(j近線iā)工(gōng)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分:
(一)發生特種設備事故時(shí),不(bù)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放開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
(二)對特種設備事故遲報、謊報或者瞞報的。
第九十條 發生事故,對負有責任的單位除要求其依法承擔知你相應的賠償等責任外,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
(一)發生一般事故,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二)發生較大(dà)事故,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白上萬元以下罰款;
(三)發生重大(dà)事故,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遠海以下罰款。
第九十一條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未依通事法履行職責或者負有領導責任的,依照下列規定處以罰款;屬于國還術家(jiā)工(gōng)作人員的,并依法給予處書紅分:
(一)發生一般事故,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罰款;
(二)發生較大(dà)事故,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罰款;
(三)發生重大(dà)事故,處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近林罰款。
第九十二條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檢資厭測人員和作業人員不(bù)履行崗位職責,違反操作規秒視程和有關安全規章制度,造成事故的,吊銷相關人員的資(zī)格。
第九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笑跳及其檢驗、檢測人員有下列行為(wèi)之一的,問答責令改正,對機構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機業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tā)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間相情節嚴重的,吊銷機構資(zī)質和有關人員的資(zī)格:
(一)未經核準或者超出核準範圍、使用未書照取得(de)相應資(zī)格的人員從事檢驗、檢測的懂媽;
(二)未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檢驗、檢測的;
(三)出具虛假的檢驗、檢測結果和鑒定結論或者檢驗、檢測結果和鑒定火鐵結論嚴重失實的;
(四)發現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隐患,未及時(shí內玩)告知相關單位,并立即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吃腦報告的;
(五)洩露檢驗、檢測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熱鐘秘密的;
(六)從事有關特種設備的生産、經營活動的;
(七)推薦或者監制、監銷特種設備的;
(八)利用檢驗工(gōng)作故意刁難相關單位的。
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檢測人是靜員同時(shí)在兩個以上檢驗、檢測機構中執業的,處五千元以上議店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資(zī)格。
第九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及其高知工(gōng)作人員有下列行為(wèi)之一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電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tā)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條件、程序實施許可的;
(二)發現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特種設備的生麗拿産、使用或者檢驗、檢測活動不(bù)予取能房締或者不(bù)依法予以處理的;
(三)發現特種設備生産單位不(bù)再討相具備本法規定的條件而不(bù)吊銷其許可證,或日影者發現特種設備生産、經營、使用違法行為(wèi)不(bù)予月雜查處的;
(四)發現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不(b刀友ù)再具備本法規定的條件而不(bù)撤銷其核準,或者對雜小其出具虛假的檢驗、檢測結果和鑒定結論或者檢驗、檢測結果和鑒定結區為論嚴重失實的行為(wèi)不(bù)予查處的;
(五)發現違反本法規定和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行為(wèi)或者現請特種設備存在事故隐患,不(bù)立即處理的照體;
(六)發現重大(dà)違法行為(wèi)或者年光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隐患,未及時(shí)向上級負責特種設黃一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報告,或者接到報告的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不(bù舞書)立即處理的;
(七)要求已經依照本法規定在其他(tā)地方取得(de)許可的特種設備農說生産單位重複取得(de)許可,或者要求對已畫兵經依照本法規定在其他(tā)地方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重複還們進行檢驗的;
(八)推薦或者監制、監銷特種設備的;
(九)洩露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師吃密的;
(十)接到特種設備事故報告未立即向本級人民作還政府報告,并按照規定上報的;
(十一)遲報、漏報、謊報或者瞞報事故的;
(十二)妨礙事故救援或者事故調查處理的醫友;
(十三)其他(tā)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開說私舞弊的行為(wèi)。
第九十五條違反本法規定,特種設備生産、經營、使用單光用位或者檢驗、檢測機構拒不(bù)接受負責特種河讀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兵城改正的,責令停産停業整頓,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特種設備生産、經營、使用單位擅自動用、調換、轉移、損毀被查封、扣押的特種問長設備或者其主要部件的,責令改正,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媽錢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生産許可證,注銷特種設線雨備使用登記證書。
第九十六條違反本法規定,被依法吊銷許可證的,自吊銷許可證之日起三年内南音,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不(bù)予受理是能其新的許可申請。
第九十七條 違反本法規定,造成人身、财産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是見。
違反本法規定,應當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和金下繳納罰款、罰金(jīn),其财産不(bù)足以同時(還海shí)支付時(shí),先承擔民事賠償責睡門任。
第九十八條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wèi)的土跳,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九十九條 特種設備行政許可、檢驗的收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兒樂執行。
第一百條 軍事裝備、核設施、航空航天器(qì)使用中妹的特種設備安全的監督管理不(bù)适用本法。
鐵路機車(chē)、海上設施和船舶、礦山井下窗舊使用的特種設備以及民用機場專用設備安全的監督管理,房屋建築工(gōng)地高玩、市政工(gōng)程工(gōng)地用起重機械和場(廠)内專用多科機動車(chē)輛的安裝、使用的監督管理,由有關部弟得門依照本法和其他(tā)有關法律的規定實施。